我覺得人生的所有能決定的事都脫不了選擇跟承擔。


我們無法改變別人的想法,可是這並不會真的讓我們別無選擇。


明明就可以爽快的做出決定,改變現狀,不是嗎?那又怎麼會別無選擇呢?


全都是些可以改變的事情。


如果不想結婚,可以不要結婚。
如果不想找對象,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好好的。
如果不能主動向自己喜歡的男生表白讓人感到莫大痛苦,那就告白。
如果認為被男人當成獵物很痛苦,妳也可以當獵人。
如果覺得一夫一妻是設計不良的體制,可以選擇多重配偶。
如果覺得習俗對某些人不公平,可以不去信奉,
如果在那些應該跟必須裡太痛苦,可以試著爭取一些自由。


不要跟老是說外界怎樣,別人怎樣,傳統怎樣,或是扯到社會。


這跟誰怎麼看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,我就是一直以來的那樣,
下決定的也是我擔責任的也是我;

明明不是外界,更不是社會。




堅定的走自己的路,做自己覺得應該做的事就好了。

 


更何況這又不是什麼外界或是什麼社會,這是 我 的 人生欸。
想怎麼活就怎麼活,管其他人怎麼想呢。(只是要承擔一切的任何的後果。)
我總覺得,唯一能限制自己的沒有別人,只有自己。

 

在那些一次又一次的死別裡,
我學會最重要的事,大概真的就是關上耳朵,盡力而為,
然後必開非難。

 

我甚至不用去證明任何人說的"妳以後一定會後悔"不是真的,
光連證明本身都太浪費我生命的時光了。
拼命把別人的價值穿戴在身上,
追求能去蓋上一個個好寶寶好學生好員工或好什麼的印記,
一直錯失自己誠實的內心最想擁有的東西,
最後那些空虛的評價也是死了帶不走,又是何必??

 

我絕對不要因為膽怯承擔後果或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reputation去妥協任何真的珍貴的東西。絕對。

 

那些是我沒有得商量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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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蜜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